· 返回首页 · 加入收藏 · 留学申请
上海中智留学申请
您所在的位置:中智首页 > 留学综合资讯 > 政策法规 > 正文
瑞典留学须知:2008瑞典通过新劳工移民法
2009-02-24
  • 瑞典留学须知:2008瑞典通过新劳工移民法 


    瑞典新的劳工移民法将于12月15号正式实施, 新的法律主要有下列变化:
     
    1. 雇主本人将有权决定是否需要雇用外来员工, 以前是需要通过瑞典工会批准才可以雇佣外国劳工。
    2. 外来劳工的工资和待遇必须不低于瑞典的平均水平。
    3. 移民局将优先考虑欧盟其它成员国, 欧共体成员以及瑞士国民享有优先雇佣的权利。
    4. 工作签证最长可以续4年, 4年后将可以申请长居。
    5. 非欧盟成员将允许在瑞典申请工作签证, 不一定必须回本国申请。

    因此对有意瑞典留学的中国留学生来说,也是一个利好的消息。

> 留学相关新闻
免费讲座
留学快讯
中智留学 | 联系我们 | 诚聘英才 | 留学申请 | 顾问团队 | 网站地图 | 隐私条款
上海网络110网络备案传播文明网络举报
Copyright◎ www.QQcc.cn 2009 All Rights Reserved
中智留学杨浦分部 版权所有
沪ICP备090485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