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入国和上课
入国之后,如果已开学,入国后的第二天则计算出勤率。因此,开学粕如果不是因特别情况,或得到学校的许可而缺席之外,其它则按无故缺席计算。
例如:为探亲访友,在开课前来日后,不仅不通知学校,而在开课之后,也不来校报到,这样,耽误的日期,当然按无故缺席计算。如果出勤率达不到95%,在留期间的更新、升大学时的资格变更(从就学变为留学签证)将遭到拒绝。如果期间更新遭到拒绝,将不能继续在日本语学校学习日语,而必须回国。如果资格更新遭到拒绝,则意味着失去在留资格。如果失去在留资格,即使大学考试合格,也不允许居住在日本,必须回国。
入国后,需要办理的手续有很多。因此,必须在短时间之内,有效的办理各种手续。所以,一旦入国,请立即和学校取得联系,并听从学校的指示。
二.入国时期
理想的入国时期通常在开学前3、4天。入国手续必须在平日办理。所以,即使是星期五入国,到达学校也将近5点,入国手续必须等到星期一才能办理。
三. 打工
1. 就学生在原则上不能打工。
2. 想打工时必须要领取入国管理局发给的“资格外活动许可书”,另外,来日本的最初三个月内领不到此许可。想打工的时候,一定要到事务室商量。
3. 为打工必需要有“雇用予定证明书”。事务室有此证明书。
请将要取打工的会社填写好“雇佣予定证明书”之后拿到事务室来复印存档。
4. 从入国管理局领取到“资格外活动证明书后即到事务室来复印存档。
四. 有关签证更新手续
1. 在签证到期的前一个月一定要提交签证更新,变更证明书发行申请书。此申请书用纸在事务室。
2. 续签证需要备齐以下证明书。
A. 出席证明书由事务室提供。
B. 成绩证明书由担当老师提供。
C. 身元保证书请保证人填写。
D. 请向保证人索取在职证明书。
E. 所得证明书由保证人提供。
F. 陈述书要由自己填写,陈述书用纸可在事务室领取。
G. 存折(预金通帐)保证人汇款用的银行存折。
3. 对未交学杂费(校纳金)的人,不发给签证所需的“出席证明书”和“成绩证明书”。
因此,在签证前必须交付学杂费(校纳金)。
五. 生病时
自己随便作主,任意服用药物是很危险的,故一定请去医院,不得不请假休息时,请开诊断书。
六. 注意交通安全
1. 遵守交通规则
2. 在交叉道口不仅要遵守信号,而且要确认好安全后再过马路。
3. 遇到交通事故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A. 马上与学校和警察联系。
B. 确认好对方驾驶执照上的姓名、电话号码,并将其抄写到笔记本上。
C. 在交通事故现场,不得向对方索要金钱。
七. 不要检丢弃在路旁的物品
可以捡放在路旁的东西,这种想法是不可取的。
不要认为丢在路旁的东西是人们扔掉的。特别是自行车,无法辨认是谁扔的,还是放在那里的。
最近,捡了别人偷后遗弃的自行车而被警察抓到的现象时有发生,故不要捡自行车使用。
八. 遇事需作决定时
不可根据自己的判断或和朋友商量而定,一定要跟担任老师或到事务室商量。
九. 关于吸烟
在走廊和教室绝对禁止吸烟。吸烟请在有烟灰缸的场所吸,严禁乱扔烟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