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到学校之后,必须接受入学教育。
二.在接受入学教育前后,要参加日语能力的测试,以便分班。
三.要到邮局去办理邮政存折。所以,请带印章(戳)来。
四.办理租房手续(签订租房合同)
1 签订住房合同时,必须由入居者本人办理。
2 如果委托学校确保住房,校长将做租房时所必须的“连带担保人”。
3 租房合同达成之后,做好入居的准备。
4 租借的房屋,原则上只是住宅,生活上所必须的电灯、煤气炉、锅碗、炊具等,必须由本人筹办。
五.住处定好之后,请到所属管辖的区役所(区政府或市政府,村公所等)办理“外国人登录”和加入“国民健康保险”的手续。 如果在入国两周之内,不办理“外国人登录”将被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