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国家的日常家庭生活只要有以下几个大特点。
一、在瑞典,男女平等的观念不仅深入人心,并且已落实到了日常生活中。
瑞典的人口总数相对较少,45万平方公里上只住着830多万人,政府鼓励人民生育,生男生女同样受欢迎,各方面享有同等的权利,大约85%的55岁以下的妇女有参与到分担家庭生活消费的行列中,每周一般要工作约40小时。日常生活中,男人同样也会分担家务,因此,在瑞典,即便是高收入家庭也极少雇佣人,男人们还有代替妻子照顾新生儿的义务,尽管这项措施实施得并不十分成功,但是,父亲们请假照顾孩子的次数确实不少于母亲们。
二、瑞典政府对于生育培养下一代非常的重视,与此相关的福利非常的完善。
瑞典人口稀少,政府鼓励人民生育,但由于是高消费国家,单靠一个人工作很难养活全家,因此瑞典政府也允许堕胎现象的存在。一般情况下,家里有两个孩子是比较理想的。如果有三个或三个以上的孩子,政府就会提供比较可观的子女补助金。新生儿出世了,年轻夫妻中就可以有一个申请享受一年的假期;孩子病了,可以有一个申请在家照顾孩子,并且休假和请假期间工资照领。有孩子的家庭,在孩子未满八岁时,父母的工作时间从每天八小时减少到六小时,并且收入中用来供养16岁以下孩子的那部分可以免税。
三、瑞典人同居是个很普遍的现象。
并且往往习惯有了孩子之后再正式结婚,不论父母结婚与否,孩子们应该享有的权利是不会受到影响的。
四、瑞点的退休政策宽松。
瑞典的退休老人占有全国总人口的14%左右,大约有140来万。通常的退休年龄为65岁,也可根据需要选择在60-70岁之间退休,或者渐渐地减少工作时间,直到领取养老金在正式退休。